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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絡人:幼兒園老師
  • 資料來源:市立幼兒園

雲林縣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實施計畫收費及退費標準

一、收費:
(一) 課後延長照顧服務:採每月參加者,每小時三十五元,半小時二十元;經濟需要協助幼兒,免收費。
(二) 寒、暑假加托服務:採每月參加者,每月二千元;採部分日數參加者,每日一百二十元;經濟需要協助幼兒,免收費。
(三) 幼兒臨時參加者,其課後延長照顧服務,每小時以五十元計,半小時以三十元計,寒、暑假加托服務,每日以二百四十元計。

二、退費:
幼兒連續請假達五日以上(不包括例假日),或因疫情及流行性傳染病等配合停課之期間達五日以上者,應按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幼兒當月未參加服務日數及幼兒園當月提供課後延長照顧服務及加托服務日數之比率,核實計算辦理退費。

*經濟需要協助幼兒認定: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其他經濟情況特殊者。
二、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之五足歲幼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三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逾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新臺幣十萬元者。
三、第一目所稱經濟情況特殊幼兒,指家庭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等因素,經班級教師認定有必要協助之經濟弱勢家庭幼兒,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且報本處專案核准。

備註:1.本園寒暑假均有上課;寒假停托五日,暑假七、八月份停托十日。

        2.本所(公所各課室、園、隊)教職員工課後延長照顧免費。